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 | 容縣實驗高中、容縣第十小學項目及周邊三條道路(西側20米路、南側45米路、東側45米路)工程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(前期咨詢服務至初步設計階段)采購(項目編號:HJZB202101G3-002) | ||||
采購人 | 廣西容州旅游投資有限公司 | ||||
招標類別 | 委托招標 | 采購方式 | 公開招標 | ||
采購代理機構 | 廣西恒基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| ||||
采購標的 | 容縣實驗高中、容縣第十小學項目及周邊三條道路(西側20米路、南側45米路、東側45米路)工程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(前期咨詢服務至初步設計階段) | ||||
開標時間 | 2021年1月28日 | 開標地點 | 廣西恒基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| ||
公示開始時間 | 2021年1月29日 | 公示截止時間 | 2021年2月1日 | ||
預中標人 | 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| ||||
中標候選人情況 | 第一中標候選人 | 單位名稱 | 廣西中信恒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| ||
投標報價 | 6736600.00 元 | ||||
提交服務成果時間 |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完成項目建議書,10日內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并開展評審會,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通過后,30日內完成方案設計,方案設計完成后,30日內完成初步設計送審。其他服務成果按采購人實際要求時間提供。倘若非因中標人原因導致的提交服務成果時間延長,中標人應免責。 | ||||
工程咨詢負責人 | 袁道川,證書編號:咨登2520161200090、建[造]17450002871,身份證號:420107196308240015 | ||||
建筑設計咨詢負責人 | 黃志誠,證書編號:134500401,身份證號:45010419690127153X | ||||
結構設計咨詢負責人 | 程雷,證書編號:S194500912,身份證號:450923199012087755 | ||||
道路設計咨詢負責人 | 黃毅,證書編號:S184500884、AY194500585,身份證號:450205198803110012 | ||||
第二中標候選人 | 單位名稱 | 中科經緯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| |||
投標報價 | 6770000.00元 | ||||
提交服務成果時間 |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完成項目建議書,10日內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并開展評審會,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通過后,30日內完成方案設計,方案設計完成后,30日內完成初步設計送審。其他服務成果按采購人實際要求時間提供。倘若非因中標人原因導致的提交服務成果時間延長,中標人應免責。 | ||||
工程咨詢負責人 | 張姝,證書編號:咨登2720200300247、建[造]03510005173,身份證號:512925197610171369 | ||||
建筑設計咨詢負責人 | 曹雯,證書編號:151400588,身份證號:210204198411194308 | ||||
結構設計咨詢負責人 | 尤小明,證書編號:S055000429,身份證號:440106196904111831 | ||||
道路設計咨詢負責人 | 丁勇春,證書編號:S093302117、AY103300643,身份證號:320926197912154512 | ||||
第三中標候選人 | 單位名稱 | 聿建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| |||
投標報價 | 6752200.00元 | ||||
提交服務成果時間 |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完成項目建議書,10日內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并開展評審會,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通過后,30日內完成方案設計,方案設計完成后,30日內完成初步設計送審。其他服務成果按采購人實際要求時間提供。倘若非因中標人原因導致的提交服務成果時間延長,中標人應免責。 | ||||
工程咨詢負責人 | 黎宏熹,證書編號:咨登2520200300216,身份證號:450205198103051314 | ||||
建筑設計咨詢負責人 | 鐘朝,證書編號:194500538,身份證號:452427197107220070 | ||||
結構設計咨詢負責人 | 覃定廣,證書編號:S184500885,身份證號:452702198112251377 | ||||
道路設計咨詢負責人 | 包文松,證書編號:S174500855,身份證號:452427198703100619 | ||||
被否決投標的投標人名稱、否決原因及依據 | 無 | ||||
公示媒介 |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.chinabidding.com.cn、廣西恒基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官網http://gxhjzx.com/index.html | ||||
質疑 | 若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項目評標結果有異議的,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向采購人提出,采購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。 |